圖自《聯合報》
  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蔡關鍵字排名姓女大學生飼養寵物兔,在母兔產下六隻小兔後,以在竹林撿到待產母兔為由,交由愛兔協會收容;協會收下近一個月,母兔又產七隻,協會認為蔡女是不想養而說謊,控告她欺詐及違反“動物保護法”。但檢方認為不構成欺詐及棄養,不起訴。
  檢方指出,蔡女將不想養的兔子交給愛兔協會,不算棄養。愛房屋二胎兔協會保育組長郭守庭則擔心此案會成為民眾棄養寵物的援例,呼籲修法。
  郭守庭說,情趣用品民眾不想讓自己飼養的寵物安樂死,藉口“撿到”或“待救援”交由相關單位收容,只要有人接手就不視為遺棄,“法律漏洞成了棄養者方便之門”。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處長嚴一峰認為,用納稅人的錢來幫飼主善後,不符公平、正義;主張提票貼高棄養者罰金,也要教育飼主尊重生命。
  蔡姓女大學生今年4月打電話至愛兔協會,騙稱父親在臺北市的竹林散步時發現了一隻母兔,帶回照顧當晚,母兔產下六隻兔崽;她無力照料,請協會收容。協會志工到蔡家訪查,發裝潢現蔡家還有公兔,且蔡父也向志工表示“是女兒不想養母兔和兔崽”,並非撿到。
  蔡女事後曾表示想將兔群帶回,但協會擔心既已無心飼育,兔子被領回後可能面臨被丟棄的命運,不敢貿然答應。結果母兔入住協會安排的新家29天居然“又有了”,這一次連產七兔,協會認為女大生“不想養”卻編織“撿到”謊言,協會被她以詐術欺騙而收容,此風不可長,第一次用控告手段來遏止歪風。
  女學生辯稱,不好意思向愛兔協會說“沒有能力養”,不是故意詐騙。
  臺北士林地檢署認為,蔡女有意領回兔子,是協會擔心她無法照顧,不敢讓她抱回;且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女學生沒有“扔棄”行為,應處分不起訴。  (原標題:母兔生6只小兔後被主人棄養 進收容所又生7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rwknhqsdk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