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報訊(通訊員 郝偉 趙建峰)幫忙接電線,結果被電擊中受傷。近日,岢嵐縣法院經過多方努力,成功化解了這起因義務幫工受害引發的纏訴纏訪案件。
  2012年6月23日,岢嵐縣某石料廠照明路線停電,在該石料廠挖石頭的趙某找到陳某幫忙到變壓器上接電線。在接電線過程中,陳某被電擊傷。為此,陳某訴至岢嵐縣法院。一審判決趙某賠償陳某各項費用350330.98元,陳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同時,石料廠將陳某以及與其有同居關係的石料廠承包人呂某訴至法院,請求給付石料廠租賃費84萬元。
  承辦法官通過認真分析案情,決定將兩案併案審理。最終,兩個案件的各方當事人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了調解協議,石料廠一次性補償陳某各項損失53萬元,並放棄石料廠的承包費,日前案件已順利執行。  (原標題:岢嵐法官併案調解止紛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rwknhqsdk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